什么是“两病”?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中患未发生靶器官损害但确诊为高血压或糖尿病的。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虽然未发生靶器官损害但确诊为高血压或糖尿病,需要长期门诊药物治疗的人员,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已享受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高血压(Ⅱ级以上)、糖尿病伴并发症”两项门诊慢特病*策的参保居民,不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如何认定?
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申请办理“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两病”门诊报销标准?
一个年度内,高血压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每人每年度支付限额元,糖尿病支付限额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支付限额元。“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统筹报销比例为50%。
“两病”门诊药品费用如何报销?
“两病”参保人员门诊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10%,再按“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的规定支付。使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用药目录所列药品以外或为“两病”诊疗项目的,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
“两病”门诊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患者发生的“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实时结算,患者个人只需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长期异地居住、长期外出务工等参保人员“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如何报销?
长期异地居住、长期外出务工等参保人员发生的“两病”门诊药品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原则上每半年将资料报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一次。
“两病”门诊费用能跨年度结算吗?
“两病”门诊费用能跨年度结算跨年不结转。“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的待遇支付限额有效期为当年参保年度,当年累计报销未达到支付限额的,跨年不结转。参保中断后重新参保的“两病”人员应当进行重新核定待遇。
办理“两病”门诊的流程?
凡符合“两病”门诊用药标准,需办理“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的参保人员,在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领取《甘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申请表》,按说明填写完整,加盖选定门诊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章,并附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和病情证明资料,报送至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来源:甘南医保甘南日报官微声明甘南日报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