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辖区农村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我中心按要求开展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工作。
1.保障对象:在我辖区已参保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居民。
2.申报流程:今年已参保农合的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学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填写“两病”门诊用药专项管理申请表→通过认定后当月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未经确诊、未进行申报或不需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按普通门诊统筹*策执行)
3.保障标准:“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报销支付限额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报销支付限额元,通过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同时患“两病”的居民,最高报销支付限额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年“两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元;医疗费用标准按年度核定,按月管理,不跨年使用。两病患者合并其他靶器官功能损害,达到特门疾病准入标准的,继续按照特门疾病管理,按照70%比例支付,每年最高报销支付限额元。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特门疾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可重复享受。“两病”患者特门待遇审批通过后,“两病”专项保障和“两病”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自动停止。
我辖区已参保农合并符合上述要求的居民可至学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办理。“两病”患者每年可至本中心享受免费体检一次。如有疑问,可至本中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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