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公告
全市城乡居民: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优化管理服务,扩大*策受益面,促进*策有效落实,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降低基金起付标准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起付线由60元/年降低为30元/年,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用药负担。
二、“两病”认定“一站式”受理
对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按诊疗规范确诊认定并报医保部门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实行“一站式”受理。
三、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两病”患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进行直接结算,对病情稳定的“两病”患者可开具4-12周长期药品处方。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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